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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2010年度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
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2-08-10 浏览:5145 次 |
阜直效能[2010]4号 关于印发《2010年度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市直及中央、省驻阜单位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: 现将《2010年度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》印发你们。请各单位根据《方案》精神,结合实际,认真组织,周密谋划,抓好落实,确保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环境支撑和服务保障。
阜阳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7日
根据市委关于继续推进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的总体要求,以及《2010年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》(阜直效能〔2010〕3号)精神,经研究决定,在2009年组织开展第一批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的基础上,从今年7月份开始,对具有行政执法权、审批权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科长(含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,下同)进行第二批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(以下简称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)。为使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,以打造区域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,以解决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,以基层满意、企业满意、群众满意、上级机关满意为标准,以提高工作效能、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,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不够扎实、办事效率不够快捷、权责区分不够清晰、服务质量不够标准等问题,努力提高执法水平、行政效率,为实现阜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保障。 二、组织领导 三、考评原则 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;依靠群众,发扬民主;规范程序,纠建并举;奖优罚劣,促进工作。 四、参评对象 市直单位未参加2009年度民主考评科长活动的具有行政执法权、审批权和行政管理职能的科长。各参评科长一经确定,本年度不得更换。2010年度参评科长人员名单附后。 五、考评内容 1.是否认真、全面履行法律、法规赋予本科室的职责,是否完成本单位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; 2.对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和服务事项,是否做到服务到位、管理到位; 3.职责有交叉的,是否主动与有关部门(科室)协调配合,保证履职到位。 (二)依法办事情况 1.是否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、依法办案,程序是否合法,是否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 2.是否超越范围行使职权,是否存在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现象; 3.是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、行政赔偿等程序规定,是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。 (三)政务公开情况 1.是否按照相关规定,多形式、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、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、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内容; 2.是否按照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公开应公开的内容;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信息公开的,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,予以答复。 (四)工作作风情况 1.是否存在官僚主义、作风漂浮,拖拉、推诿、扯皮等问题; 2.是否实行“一站式”等简洁高效服务,是否按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、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服务承诺制、AB岗制、责任追究制、办文办事即时制、延时服务制、离岗告示制等十项制度。 3.是否认真落实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关制度和措施。 (五)服务态度情况 1.服务是否主动、热情、文明、规范; 2.是否设法帮助服务对象合理解决“急、难、愁”问题; 3.是否认真接待和处理企业、群众投诉,并妥善解决投诉事项;是否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正确批评和合理建议,自觉改进工作。 (六)勤政廉政情况 1.是否加强学习,钻研业务,深入基层,认真调研; 2.是否存在故意刁难和吃、拿、卡、要及乱收费、乱罚款、乱摊派、乱拉赞助等现象,是否存在以权谋私、徇私舞弊; 3.是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、标准收费,收费行为和票据是否规范。 六、考评步骤和方法 (一)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。 第一阶段:动员部署,自查自纠(2010年7月-11月)。领导小组召开大会,部署2010年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。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《2010年度民主考评市直单位科长活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,认真组织实施。各参评科长组织本科室(单位)人员查找问题,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,制定整改措施。 第二阶段:督查考评,限期整改(2010年9月-2011年2月)。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、市党代表、市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委员、市党风党纪特邀监察员、市政风行风监督员、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中抽调人员开展督查,指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,限期整改,并组织考评组对参评科室进行考评。 第三阶段:问卷调查,考评打分(2011年1月)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社会各界测评。 第四阶段:综合统计,评定结果(2011年2月-3月)。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市统计部门进行统分并排名。 (二)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采取日常督查(含明查暗访)、集中考评、社会各界测评三种方式进行,按照分类排序的方法,做到全程评,评全程。 1.日常督查(含明查暗访)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,从有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日常督查组,不定期对参评科室开展日常督查;市直效能办督促检查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,原则上对参评科室的明查暗访不少于两次。并依据日常督查和明查暗访的情况建立考评档案。 2.集中考评(考评细则另行制定)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,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从成员单位、市党代表、市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(察)员中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;从12月份开始,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,同时,向参评科长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及服务对象发放《考核测评表》进行测评。 3.社会各界测评(社会测评细则另行制定) 主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向考评代表发放《测评表》的方式进行。考评代表主要包括: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特邀监督员、市政风行风监督员、市党风党纪特邀监察员,市党代表、市人大代表、市政协委员,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,上级主管部门、市党政监督部门代表,部分基层群众和机关干部代表,国资、合资、独资、民营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社区居民、服务对象代表等。 将参评科室按其职能分为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、综合管理两大类,分别计分排序,评出名次。 七、统计汇总和计分方法 综合统分工作委托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站进行,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监察局等单位派员全程监督统分工作。计分要求: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,满分为100分。其中,日常督查占5%,集中考评占10%,社会各界测评分占85%,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。 参评科长在考评活动期间,因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,取消参评资格(直接定为当年度不满意科长)。 参评科长当年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,定为不满意科长: (1)本人一年内被市监察局、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效能告诫2次及以上的; (2)本人在考评活动期间,因发生行政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问题,受到党纪、政纪处理的; (3)在考评活动中以不正当手段串联拉票,经查实的; (4)发生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中央、省部级以上部门定为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,一经查实,情节严重,并造成恶劣影响的; (5)社会测评中基本满意率与不满意率之和达50%以上的。 八、考评结果运用 (一)依据考评最终结果,按照分类排序原则和直接定为不满意科长规定,经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,并报请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类排在前8名、综合管理类排在前2名的科长为优秀科长,进行表彰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[属于中央、省驻阜单位管理的科长,抄报其单位党委(党组)备案],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。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类排在后4名、综合管理类排在后1名的科长为不满意科长,在市直单位予以通报。 (二)凡评为不满意科长的,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职务,并报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备案。 (三)凡有1名参评科长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,由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1次。 同一单位有2名参评科长被评为不满意科长的,由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该单位主要领导效能告诫1次,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。 (四)对考评结果虽不靠后,但群众对参评科长及所在科室反映较大,且问题比较集中(经查属实)的参评科长,给予效能告诫,视情调整工作岗位。对构成违法违纪的,要立案查处。 九、几点要求 (一)加强领导。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在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,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以“建设效能阜阳,推动加速发展”为主题,继续推进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,严格按照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,切实抓好参评科长的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;要围绕承担的任务,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,明确目标任务,细化方法步骤,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,扎实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、协调、指导作用,经常深入到市直各有关单位,了解和掌握参评科长的相关情况,并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汇报,以取得领导的支持和帮助。 (二)注重成效。开展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、什么问题突出和紧迫就集中力量解决什么问题。要把日常督查和明查暗访贯穿于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的始终,定期公布发现的问题,增强活动的透明度。要紧紧依靠群众,做到查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,改进措施征求群众意见,进行社会满意度考评尊重群众意见,确保把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搞成群众满意工程。要把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与落实市委、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、重大工作事项,与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结合起来,统筹考虑,妥善安排,做到“两手抓、两不误、两促进”。 (三)营造氛围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各相关单位、参评科室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、网站、横幅、宣传栏、公示窗口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及时公布参评科长的基本信息和单位活动开展情况。按照工作要求,宣传部门及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,大力宣传先进典型,曝光反面典型、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,为开展民主考评市直科长活动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。 (四)强化监督。市监察局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党委(党组),要把“百名科长万人评”活动的各项工作,作为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、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,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形式,认真督促检查。对活动开展不力、弄虚作假、搞形式主义的,及时进行批评,督促整改;对活动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,坚决从严查处。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民主考评科长活动开展情况,向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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